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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全网发布:12-06 17:26 发表者:fuda_xxfb
网传口罩残留“致癌物”,用前要甩一甩?
最近,一则“口罩残留致癌物,戴前要甩一甩”的短视频,引发广泛关注。
视频里,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,给大家科普了口罩残留“环氧乙烷”的情况,并称“环氧乙烷是一级致癌物”,经检测五款口罩都有环氧乙烷残留,虽然符合国家标准,但是最好在打开包装后把口罩在空气中甩一甩,可以让环氧乙烷数值大幅下降。
这样的说法有科学依据吗?
专家表示,一个口罩从生产到销售要经历约一个月的时间,出厂时就已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,再加上环氧乙烷极易挥发,到市民使用时存在残留并且危害健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使用前甩一甩口罩,其实没有太大意义。
口罩制作厂家会在消毒过后,待环氧乙烷挥发过后,再进行包装。口罩包装过程并不是完全密闭的,环氧乙烷又是一种易挥发物质,当口罩通过多道流程到达消费者手中时,基本上不会带有造成影响的残留物质。
视频中的受检口罩样品的环氧乙烷残留量均低于国家标准,这是不会对佩戴者健康造成威胁的。如果通过抖一抖、晾一晾的方式可以更安心,那一般情况下这么做也不妨碍口罩的防护效果。
环氧乙烷又是什么?
环氧乙烷,又称氧化乙烯,分子式C2H4O,是一种常见又好用的消毒剂。
常温下环氧乙烷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有毒气体,相对密度为0.884,有芳香醚味。自身具有较好的稳定性,当对待灭菌物品进行穿透时,环氧乙烷出现分解或者降解的几率为零,可以为待灭菌物品表面保持有效气体浓度提供有效的保障,使灭菌质量不受影响。
有研究显示,环氧乙烷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。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,环氧乙烷被列入“一类致癌物”。环氧乙烷虽然是1类致癌物,但与致癌的强度并无关系,只有在过量摄入时才会增加癌症风险。若长期接触环氧乙烷可能出现以下危害:
一是环氧乙烷本身的毒性。通过呼吸器官吸入体内刺激呼吸道,引起恶心、呕吐、头昏、头痛、嗜睡等症状。严重者可引起肺水肿;通过皮肤、粘膜接触后,引起红肿、水泡及血泡,严重者可出现局部皮肤烧伤及粘膜组织灼伤,造成毛发脱落;超量进入人体血液内,可致红细胞溶解,补体灭活和凝血酶破坏引起全身性溶血;
二是灭菌后生成物的毒性。环氧乙烷与氯元素接触产生毒性很大的氯醇,与水接触形成乙二醇,对环境和种植物的生产有很大的破坏作用。因此,各国都通过制定法规和标准对环氧乙烷残留进行限量控制。
不过“脱离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”!目前关于环氧乙烷致癌的研究并不多,有限的一些研究认为,职业与环氧乙烷有关的工人,应当注意防护。对于普通人而言,能够接触到的环氧乙烷实在有限,并没有这方面的提示,也没有证据表明环氧乙烷会在人体内蓄积。
对于口罩而言,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出厂时,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得大于10μg/g,在该浓度下对人体是不会产生伤害的。因此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合格口罩大家都可以放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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